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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第七批惠企利民新政 助力高质量发展

来源:m6米乐在线入口    发布时间:2025-05-12 05:54:23

  央广网广州5月9日消息(记者官文清 实习记者熊昊)5月7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媒体解读会,对近日印发的《逐步优化审批服务机制惠企利民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第七批)的通知》(下称《通知》)进行解读。《通知》聚焦企业群众诉求,以深化政府职能变革为牵引,持续推出第七批、共27条惠企利民措施,本批措施坚持“承前启后、固本拓新”的原则,既强化与前六批惠企利民措施的体系化衔接,又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需要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全面助力广州营商环境优化,持续提升涉企便民服务效能,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不断深化拓展规划资源领域惠企利民工作实效。

  提升用地规划服务,激发招商活力。一是推出招商土地超市公众版,投资者足不出户,指尖轻点即可获取真实可靠的土地信息和招商专员咨询服务,为招商引资提供便捷、直观的“掌上数智导航”。

  二是创新工业用地路网弹性管控机制,在规划条件申请、建筑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审查阶段,同步进行弹性管控道路优化调整,无需另行开展控规修正,方便产业用地招商引资及扩容改造。

  三是鼓励利用自有用地建设非营利性低空起降基础设施,无需单独申请规划条件、不计入原地块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建设方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属于《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中免于规划许可情形的,免于规划许可,助力低空经济发展。

  优化土地供应规则,减轻企业压力。一是经区政府同意,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导向的前提下,相邻工业用地按规定实施合宗的,支持采用合宗前各宗地面积加权平均的方式核算合宗后地块的到期年限,既能减轻工业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金钱上的压力,又可以有效破解同一工业公司跨宗建设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剩余年限不一致的难题,确保了土地使用年数的限制的连续性和合理性。

  二是降低各类国有建设用地动竣工违约金计收标准,对新出让的各类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违约金标准从原来的每日千分之零点五至千分之一调减为每日万分之一;已出让的各类国有建设用地存在持续违约情形的,可按规定重新约定分段计收,减轻企业经营资金压力。

  三是支持分期缴纳土地出让合同改变协议涉及的土地出让金,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改变协议时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经批准后可在一年内分期缴纳,在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30日内付清不低于50%的应缴土地出让金,余款可在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一年内付清,有利于企业资金调配,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优化权籍登记规则,便捷企业融资。一是支持建设项目分期,供地文件要求整体确权且限制只发一本产权证或不得分割的,经区政府同意,公司能够分期以规划条件核实范围为基本单元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再按照“房屋首次登记+变更登记”办理后续新建房屋登记,便利企业融资或抵押。

  二是优化土地分割中地籍调查和登记流程,在现有不动产权证范围内合法取得小宗地需分割的,对小宗地完成地籍调查和图解变更“大证”范围,即可快捷核发“小证”。后续再结合实际需要,对原“大证”剩余范围开展补充地籍调查及变更登记,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供地效率。

  三是支持土地抵押登记“一站式”办理,申请人可在银行服务网点通过广东省金融“总对总”服务系统直接申办土地抵押首次登记、土地抵押注销登记、房屋预告抵押注销登记,无需前往登记机构现场办理,减少办事跑动。

  优化建设工程调整流程,提升公共空间品质。一是支持非刚性管控建筑高度深化优化,因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和增加公共空间等正向优化,不涉及《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对高度底线管控的要求,确需对规划条件中的建筑高度来优化调整的,可在项目前期用地条件咨询、总平面或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申请建筑高度按调整幅度不超过20%进行优化,提升城市风貌与人居环境品质。

  二是鼓励建设立体、连贯的街道步行系统,在广州市骑楼保护利用规划规定范围外,保障地下市政设施建设的前提下,沿规划道路(含规划和已建成的市政道路)的建筑高度不超过60米的新建及既有建筑工程项目,可在建筑工程临道路退让距离的范围内,采用外廊式骑楼设计,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城市公共界面。

  简化市政交通业务流程,加速公共服务供给。一是鼓励统一办理道路工程及同步建设管线工程的规划许可手续,与新建道路工程同步建设的管线工程,可由道路建设单位统一申领道路工程及同步建设管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专业管线工程可合并办理放验线,管线放线测量成果可统一纳入道路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无需按专业单独放验线及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快报建速度。

  二是优化更新改造类地下管线工程报建流程,如按照原管线路由进行更新改造,免于单独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使用专项债或国债建设更新改造类地下管线工程,经出具严格把关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及实施安全、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及地下管线工程竣工信息入库相关承诺,无需办理放验线,免于提供广州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简化报建流程。

  三是支持市政交通工程类用地“分期供地、分期登记”,市政交通工程类项目用地报批获批后,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依嘱托注销原产权或参考“大证换小证”的政策路径,可根据规划条件(规划意见)分期办理供地手续,对权属无争议的部分土地先行办理登记,推动市政交通工程尽快动工。四是支持市政道路(含地下道路)、地下管廊项目补办土地供应手续和办理不动产权证,加速城市资产确权登记,盘活城市资产。

  以集成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一是支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涉及行政审批的测绘服务实施全流程“多测合办”,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多测合办”测绘业务,实现“一次委托、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测绘服务效率。

  二是实施工程竣工图线上“一键归档”,建筑设计企业直接在城建档案接收系统填写联合验收意见书文号完成关联,即可实现竣工图的挂接移交,无需扫描提交竣工图纸,推动竣工图归档更便利。

  三是提供房屋征迁现场办理产权注销登记服务,在拆迁单位与被征拆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时,主动上门提供线上办理产权注销登记服务,被征拆人在征收现场即可办理产权注销登记业务,让企业群众从“跑多次”到“跑1次”。

  四是推进不动产登记“1+N”服务模式,申请人在办理按揭贷款、婚姻登记手续、仲裁、公证等事宜时,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系统,在线选择需要联办的房屋交易合同网签、贷款审批、税费申报、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等事项,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暖心的服务。

  以智慧服务提升业务质量。一是完善地籍调查成果查询与审查信息推送渠道,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审核地籍调查成果过程中,及时向委托人推送地籍调查成果审查过程信息,同时业主可以通过依申请公开方式获取已完成地籍调查成果审查的房产测绘成果,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是支持不动产登记在线委托,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办理在线授权委托,登记机构通过视频互动方式对委托内容和过程进行见证,后续受托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登记机构可直接调用委托留存信息,提高办事便捷度。

  三是推广房屋带押过户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申办房屋带押过户业务,拓宽办理渠道。

  四是支持存量房查解封登记全城通办,申请人可以就近、就便选择任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存量房查封、解封登记(含协助司法执行注记业务),不受属地申办限制。

  五是支持不动产权证书“扫码查图”,权利人可以通过微信扫描不动产权证书上的附图查询二维码,直接查看电子不动产附图,提升查询便捷度。

  以主动服务回应企群诉求。一是完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对于实行“机审+承诺制”及产业类和公益类“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建筑设计企业承诺后补材料时限统一为6个月,并可在承诺时限到期前办理2次延期,每次可延期6个月。收到延期申请后,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需开展现场踏勘,核实是不是真的存在未净地出让、管线未迁改等问题,主动帮企业协调解决开工前的问题,优化企业服务。

  二是支持跨宗地建设项目确权,对于历史上同一开发主体依法分期或分宗取得土地使用权,经规划审批后跨宗地建设的项目,已完成用地出让、土地登记、预售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手续,且房屋已出售的,支持以预售许可证依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落宗,按照建筑物建基面积办理首次+转移登记,化解购房业主跨宗地物业难题。

  三是建立区分局领导全覆盖项目筹建服务机制,对每个已供地项目设立规资服务微信联络群,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领导、各板块业务骨干入群面对面服务企业,及时响应企业诉求,推动项目筹建全链条加速。